苏国税发[2006]170号文件内容
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降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2006年08月29日
文件正文如下
各省辖市、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,常熟市、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,省局直属税务分局:
现将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降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6〕762号)转发给你们,请执行。
江苏省国家税务局
二 六年八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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